外教聘请单位:天津音乐学院简介

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证注册类型:A1 ,注册编号:1201014

天津音乐学院的前身是中央音乐学院。1958年10月中央音乐学院迁址北京,留下中央音乐学院部分师生员工在该院原址组建天津音乐学院(初名河北音乐学院,翌年更为现名)。之后,学院曾与天津市的部分美术、戏剧(戏曲)、舞蹈等艺术院团合并,先后更名为天津“五七”艺术学校、天津艺术学院等。1980年,国务院批准复名天津音乐学院。同时,学院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有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天津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音乐教育家、理论家缪天瑞。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学院已经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近万名创作、表演类艺术人才,他们活跃在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研究机构等单位,为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    

天津音乐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院分为南、北两个校区,现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艺术硕士(MFA)授权点,设音乐表演等11个本科专业,设音乐学等13个教学系和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形成了完备的专业、业余、函授等多层次、多类型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和中专→本科→研究生“一条龙”式的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一批在国内外音乐界具有一定影响的著名音乐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现有在职教职工413人,硕士生导师115人,在职专任教师271人,近年来学院以引进、延揽、培养为主要方式,坚持“五湖四海”的原则,不断拓宽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维度与力度。“十二五”期间101人次获得了天津市“千人计划”、特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五个一批”、131等教委级以上的各类人才项目。  

学院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办学宗旨,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等;有天津市品牌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成立了歌剧中心,开设了“天籁讲坛”的开放性学术交流平台;获多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其中原创歌剧《岳飞》充分展示了我院学科优势资源的整合利用,体现了人才协同创新培养的成果;学院成立了天津音乐学院青年民族管弦乐团、天津音乐学院青年交响乐团、天津音乐学院青年合唱团、天津音乐学院青年话剧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    

学院不断加大开放办学力度,加强国际校际合作,开展高水平艺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经教育部批准与世界顶尖学府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合作,筹备设立天津音乐学院茱莉亚研究院,这是茱莉亚音乐学院唯一在美国本土以外有学历教育的合作办学项目;与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等多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与备忘;举办了四届“天津五月音乐节”、四届“天津国际手风琴节暨国际比赛”、五届国际手风琴大师班,以及“天津国际现代音乐节暨中青年新作品交流会”等多项丰富的大型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著名的作曲家、理论家、演奏家进行学术讲座和大师班教学,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站在新的起点上,将用更高的标准、更开阔的视野,立足天津、面向全国、融入世界,努力把天津音乐学院建设成为顺应国际艺术教育发展潮流、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国内一流的音乐艺术院校,为音乐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